我市将集中整治居民小区楼顶环境,这些行为重点查处
7月9日,市城管委下发《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楼顶环境治理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居民小区楼顶环境进行集中整治,为城市打造干净整洁的“第五立面”,切实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我市这次集中整治居民小区楼顶环境,是根据省住建厅的要求进行的。2024年6月28日,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加强居民小区楼顶环境治理,合理利用居民小区楼顶这一属于居民共有的公共空间,改善小区公共环境,维护和谐稳定的邻里关系。
我市这次集中治理的时间是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8月15日。
治理的目标是,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集中整治、常态保持”原则,加强法规宣传,清理居民小区楼顶积存垃圾、乱堆杂物、闲置物品等,依法拆除乱搭乱建,维护其公共属性,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公共环境。
治理的重点是,对楼顶乱堆乱放、“空中菜园”“养殖农场”、违法建设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包括积存垃圾、乱堆杂物、闲置物品、私自圈占的"空中菜园"、违规搭建鸡舍、鸽舍、鱼池等。
这次集中治理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城管执法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消防救援局、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各司其职。
市城管执法委要负责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居民小区楼顶环境治理行动,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办,强化监督考核。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要负责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做好居民小区楼顶环境的清理整治工作;负责查处或指导赋权单位对影响建筑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活动。
市消防救援局要负责对占用楼顶消防逃生通道违法行为的查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负责做好居民小区楼顶环境整治工作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党员志愿者、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共同落实辖区内楼顶环境治理任务。
在治理过程中,对拒不整改的问题责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心依法查处。执法过程中积极践行"721"工作法,善于运用说服教育、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治理相关工作。(来源:襄阳融媒体中心 记者:李兴会)